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
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
概述
根據《福建省民政廳關于落實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意見》(閩民優〔2011〕205號)相關規定和要求,部分符合條件的農村籍退役士兵可享受老年生活補助。
申請對象
1954年11月1日國家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后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享受待遇
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按優撫撫恤補助標準發給老年生活補助。
申請說明
鯉城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申請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服義務兵兵役檔案復印件。
辦理流程

辦理地址
泉州市鯉城區打錫街157號3號樓331室,聯系電話:0595-22355283。
收費方式
不收費。
相關事情
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人員不能申請。
咨詢方式
乘坐任一路終點站為泉州市工人文化宮站的公交車,到文化宮下車,步行至鯉城區政務服務中心3號樓331室,咨詢電話:0595-22355283。
常見問題
問:服役年限如何計算?
答: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按優撫撫恤補助標準發給老年生活補助。
政策文件
《福建省民政廳關于落實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意見》(閩民優〔2011〕205號)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